其實若有上網作功課的人應該對這機器有些認識與了解,它是一台電解機將水電解成氫氣與氧氣(H2O>H2+O2),而電解後的氣體接上引擎的負壓端(也就是進氣管,引擎發動中會持續吸入空氣供汽油燃燒,發動中的引擎會有真空吸力),這時引擎會多吸入電解機產生的氫氣與氧氣與汽油一同燃燒,這時燃燒室內多出來的氧氣會強迫與燃燒室裡面的積碳燃燒結合而成二氧化碳(CO2),而氫氣燃燒時所產生的高溫也有除碳的效果(分子結構簡單的氫分子燃燒化學反應會比化學成分較複雜的汽油也就是碳氫化合物CxHx更快反應與燃燒) ,燃燒後的水蒸氣也能軟化積碳,這樣就能達到除碳效果~而且還有一項藥劑除碳無法做到的就是未燒完的氫氧氣還能再觸媒表面二次燃燒與除碳,活化觸媒效能。
PS 氫氧除碳機的清潔效果約為化學藥劑的7~8成清潔度(拆火星塞灌藥劑進入燃燒室清潔),雖說藥劑清潔能完全清潔積碳,但低溫液態藥劑灌入高溫的燃燒室,引擎金屬會有熱漲冷縮與表面腐蝕的問題,就好像每天洗澡不用洗到脫皮完全乾淨,反正隔天還是會髒,就算洗到發亮也不可能撐一個禮拜不洗澡,只要按時清潔保養,維持在一個合理的水準就好,過髒、過乾淨也不見得是好事~也就是說清氧除碳積有清不乾淨的缺點、藥劑清潔也有熱漲冷縮與藥劑腐蝕的疑慮!!
這台機器須用220V的電壓耗電10A,開機時電線是溫温的、機器工作溫度會達50度C(31度是剛開機3分鐘)
一般是建議拆開真空煞車增壓器的真空管(除碳中車子不需用到煞車),這時引擎的進氣歧管會持續吸氣將除碳機產生的氫氧氣體吸入燃燒室~
因為會多吸入一些空氣所以引擎轉速會偏高,有些車子電腦較高階的還是會自我修正到約800轉的轉速
上圖藍色圓形出氣閥打開時能將機器即時產出的電解氣體送出燃燒,而有些車子的真空吸力較大出氣閥無法即時提供等量的氫氧氣時就會由旁通閥吸入部分空氣(金色通氣孔是一個單向閥,空氣能由此吸入但氫氣不會外洩出來)
只要內部氫氧氣體產生量達到0.8kg/cm2,機器就會自動停止避免壓力過高外洩,而機器工作壓力廠商是建議開至0.1~0.2kg/cm2就好。
雖然除碳過程只會有多餘水分由排氣管噴出,但還是要燃燒汽油發動,所以廢氣味道還是要出去屋頂,以免週遭人員在40分鐘的除碳過程吸太多廢氣~
PS 小店建議必須搭配全套四合一處理才能達到完整清潔效果(詳情請點這裡前言-小店為何使用氫氧焰除碳機~),為維持車輛良好燃燒效率與馬力建議每2~3年或4~5萬做一次四合一清潔,單獨使用除碳機清潔廠商建議每一年清潔一次,小店不提供網路報價與豐田車以外的服務,有需要請電話詢問與預約。
上圖是排汽管排出的多餘水分,廠商說這台機器1小時約能電解500CC的純水、產生1700倍體積的氣體。
上兩圖是拿乾淨棉紙靠著排氣管噴氣的情形,有些車排氣溫度或內部髒汙程度不同,由排氣管表現出來的情況就會不同,有些會有透明滴水、有些是噴出細小碳顆粒粉末、有些是以水蒸氣型態飄出、有些是直接滴出黑色碳水、有些是變成二氧化碳排出,不一定每一台車都會與宣傳效果的相片中那般滴黑水或大量碳顆粒。後續若有不同的相片在一一PO出~
打開機器側邊一堆看不懂的電路與控制器~
以上簡報是相關報導,機器開發商友筌位於岡山本州環境科技園區,台中以南為友研除碳王取的得代理(友研老闆就是智冠集團);台中以北為浩騰efuelf取得代裡,而卡爾*達是由浩騰出貨供應但不能越台中以南販賣(這是有公文的)
除碳王網站http://www.kotcc.com.tw/intro_01.htm
除碳王公司活動http://www.kotcc.com.tw/news.htm
下列為友荃公司實際測量各車清洗積碳的廢氣數據連結,最明顯的差異在於廢氣中不完全燃燒的汽油產物CO、HC的濃度明顯下降50~90%,表示清完後的燃燒效率能有效提升,有環保要求的廢氣濃度下降~反倒是清潔中與清潔後的CO2與O2變化不大,而且各家車型也有些許不規則的上升與降低的變化,沒有一定公式與變化~
http://webbuilder2.asiannet.com/ftp/1566/cc-ft.pdf
以下為其它網友整理的相關文章與相片供大家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newsdetail.php?id=8692
http://www.mobile01.com/promotion.php?id=339
小弟將該篇文章內氫氧機的其它延伸的運用介紹給大家~以下像片取自上列網址內的文章,若有不妥請告之立即刪除。
氫氧機瓦斯爐,上列這一台在衛武營的減碳示範屋內也有展示,造價聽說要12萬。
氫氧噴槍,能切割、加溫、銲接~
這台更猛,氫氧切割機~
本 著作 係採用 創用 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2.5 台灣 授權條款授權.
若想使用或複製本篇文章與圖片,請取得當事人的同意與授權,使用時註明作者與出處,以免觸法~
著作權法 (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修正)第 91 條
擅自以重製(複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2010.02.01起遷移至新址營業 : 高雄市七賢一路118號
TEL:07 2354466、07 2221488 (請於營業時間內撥電話預約,下班休息時間拜託別打,謝謝!!)
營業時間 : 週一~六;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