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2006年7月6日 星期四

七月一日後改HID如何驗車??!!

上知識+,有許多人提到改裝HID到底會不會抓,要如何驗車??(有網友提供說,他們是不分k數~只管光型耶~!明年開始只驗6000K以下的黃光與白光),而一般改裝驗車還要附改裝證明與發票,而年底前送驗HID的車不用附發票,準備的證件比較少,要驗趕快了!!有驗成回來的朋友,可否也告知一下細節與注意事項,我也想驗但高雄市地區只有楠梓監理站可驗,由高雄火車站出發要10公里路程,若沒弄好還要再跑幾趟,不就瘋了!!而且錢繳了不能退(450元),可以一直複驗但也有期限(兩天),真感謝政府的德政與便民,真是夠了!!

聽相關友人查詢,高雄區好像不太容易通過,尤其是反射型大燈,HID經反射之後會有嚴重散光的現象,在檢驗螢幕上顯示光型是一片白茫茫,標準光型是左低右高、上暗下亮(會有一條光型切線),可能要魚眼型投射大燈才有辦法符合監理站規定

因為要抓HID的依據就是散光,太高太亮的車燈會影響來車的視線,若因而發生車禍HID的光型也要列為違規項目,連帶改裝店家也要負法律責任,所以日後要出示改裝證明與發票,就是要連帶處分,避免走偏門無照改裝。

不過還是有法律漏洞,當你檢驗通過後行照上會有標記合格的HID,不過日後車子因為車禍損壞更換大燈或大燈角度改變,車上的HID已不是標準HID角度,那有何依據與法規來處罰變更過HID的車子 ??!!難道只要驗過一次就終身免責無事!!如何保障改裝業,別人動過的HID若有問題,有紀錄的也只有登錄的那ㄧ家,種不能有問題也賴在他們身上,所以改裝業者會如此反彈!!

以下為相關法規 :

A.95年12月31日前改裝者,請攜帶下列證件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檢驗合格後,辦理登記
(1) 異動登記書2份(可至本處服務台領取或下載)
(2) 行車執照
(3) 強制險保險證(有效期30日以上)
(4)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 車主身分證正本(公司應繳驗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印章

B.96年1月1日後改裝者,請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檢驗合格後,辦理登記。應攜證件及注意事項如下:
(1) 異動登記書2份(可至本處服務台領取或下載)
(2) 行車執照
(3) 強制險保險證(有效期30日以上)
(4)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 車主身分證正本(公司應繳驗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印章
(6) 合格廠商出具之改裝證明及改裝設備之統一發票(請加註車輛牌照號碼或車身(引擎)號碼)
(7) 合格廠商係指原汽車製造廠、汽車代理商或依法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其營業項目列有汽車車體(身)打造業或汽車修理業者
(8) 改裝之氣體放電式頭燈應使用經車輛零組件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泡

C.97年7月1日後改裝者,請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檢驗及登記。應攜證件及注意事項如下:
(1) 異動登記書2份(可至本處服務台領取或下載)
(2) 行車執照
(3) 強制險保險證(有效期30日以上)
(4)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
(5) 車主身分證正本(公司應繳驗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印章
(6) 合格廠商出具之改裝證明及改裝設備之統一發票(請加註車輛牌照號碼或車身(引擎)號碼)
(7) 合格廠商係指原汽車製造廠、汽車代理商或依法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工廠登記證,其營業項目列有汽車車體(身)打造業或汽車修理業者
(8) 加裝之氣體放電式頭燈應使用經車輛零組件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具(泡),為近光頭燈者另應裝設具自動調整垂直傾角之裝置

詳細法令請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

其他改裝部分的相關規定與處罰:

汽車改裝新規定
實施時程:今年07/01起
不可改裝及加裝項目:
◎防撞桿(保險桿)
◎HID車頭燈
◎防滑煞車
◎氮氣導入裝置
◎懸掛系統
◎底盤尺寸
◎方向盤位置
罰則:違法改裝,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2,400元至9,000元罰款
可變項目:
◎空氣濾淨器
◎輪胎尺寸
◎車尾升降機
◎導流板
◎車身顏色(但需向監理單位提變更或經檢驗合格)
註:該法擬溯及既往,新法實施後有1年緩衝期,明年7月前須取下所有不合格改裝配備
資料來源:交通部及公路總局

這是最近又說的
七月即將上路的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車輛改裝規範大放寬!在立委協調下,交通部同意車輛氣體式放電式頭燈〈HID〉及保險桿等車體變更的檢驗放寬為一般外觀形式,一般汽車修理業即可改裝車體。

交通部排定今日召開法規會完成修法程序,七月一日上路。

根據公路監理單位非正式統計,國內六百五十萬輛汽車,半數以上都經過車體變更,改裝項目以燈光、加裝防撞桿、擾流板及底盤最多,一年市場數十億元。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新修訂處罰條例,增加車體改裝車主的處罰,罰鍰從九千元至兩萬四千元,引起汽機車主及汽機車改裝廠關心。

車主變更車體設備,最受民眾抱怨就屬HID車燈、防撞桿及消音器。HID頭燈會(新聞、網站)發出白熾光,嚴重影響對向車道駕駛人視線;日前並發生一起機車駕駛衝撞一輛汽車,因汽車加裝的防撞桿突出,機車騎士不幸被防撞桿刺死的慘劇。

交通部原《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草案中,規範HID頭燈、保險桿、引擎、底盤及懸吊系統等車體設備改裝,均需由原車輛製造廠或代理商出具改裝證明,以及改裝設備之統一發票,用意在規範車體改裝均需透過車輛原廠辦理。

但草案引發車體改裝業者大反彈,一般汽車修理業因被排除,嚴重影響生計,紛紛透過民意代表召開公聽會、赴交通部陳情抗議。

經數度溝通協調,在立法委員王幸男協調下,交通部同意放寬一般汽車修理業均可辦理車體改裝,HID車燈檢驗內容僅外表光型,不管光度及色溫;防撞桿只規範材質,只要是硬金屬材料,不是塑膠或橡膠就可以。

交通部路政司長李泰明表示,今年六月底已改裝HID頭燈或保險桿的車主,有半年法令緩衝期,今年底前至公路監理單位辦理車體變更檢驗及登記即可,在此期間,不必擔心被員警開單告發。